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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怎么申报

时间: 2020-04-19 14:57 点击:

北京地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汇算功能恢复使用啦,大家赶紧去申报吧

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怎么申报

伴随国内新冠疫情的逐渐好转,史上首次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汇算也正式拉开了帷幕。截至2020年3月31日,除北京、天津、河北、湖北和黑龙江5个省市外,全国31个省市区中,现已有26个省市区恢复“个人所得税APP”的汇算清缴功能。本次汇缴期至6月结束,未恢复地区的小伙伴不必太过着急。

为了方便朋友们更好的理解和操作综合汇算申报,小姐姐特意整理了一篇精简版《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需要的亲们自行收藏哈。

一、为什么要进行年度综合汇算?

2019年1月1日实施的新税法,除了提高个税起征点、调整税率表和增加六项专项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将原老税法中应分类征税的11类居民个人所得中的4类所得,即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进行合并(以下简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由此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应运而生。

纳税人通过年度汇算“查遗补漏”,将平时未申报享受的扣除项目,以及大病医疗等年度结束才能确定金额的扣除项目进行补充享受,准确计算综合所得全年应实际缴纳的个税,并与已预扣预缴的个税进行比对,多退少补。

用公式表示2019年度汇算即: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纳税额

二、我需要办理年度综合汇算吗?

对于绝大部分2019年1月至12月固定在一个单位上班、领工资的纳税人来说,如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均已及时报送至单位,每月发工资时单位依法扣缴了个税,年度内未发生大病医疗、捐赠支出的,且年度预缴税款额基本与年度应缴税额相同的,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具体请看以下政策原文:

哪些情形不需要办理年度综合汇算申报?

1、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2、2019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3、2019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4、不申请退税的。

哪些情形可以通过年度综合汇算申请退税?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19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哪些情形应当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补税呢?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的;

3、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4、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的,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三、我该去哪办理年度汇算?

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自己办,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

2、单位办,请目前就职单位代为办理,如同时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单位的,选择其中之一即可,但须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

3、请人办,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代为办理。

在办理年度汇算前,需要准备好您的收入、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老保险)、捐赠、税收优惠、已纳税款等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备您填报信息时使用。

其中"收入"和"已纳税款"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中【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进行查询,值得注意的是页面显示的合计收入是指税前收入;

“三险一金”指的是“五险一金”中个人缴费的部分,可通过单位所发的工资条或登录社保官网或自行缴纳后收到的票据凭证进行查询;

“大病医疗支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首页中的【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模块查询,信息中显示的【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即为可扣除金额。

四、我该如何申请退税或补税?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在完成申报时系统会自动询问您是否申请退税,只要提供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即可直接申请退税。

选择使用已有数据进行申报的,在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基本信息】-【收入税前扣除】后,要仔细确认上面的每一项收入和扣除背后的详细数据,如有多增加的收入和未充分扣除的项目,及时进行更正、删除和新增。

举个栗子,小明同学上一年度因为换工作的原因有三个月空档,期间找了代理公司缴纳五险一金,入职新单位后又换了新的住址。在年度汇算核对各项扣除数据时发现,“三险一金”扣除金额少了代理代缴的部分,”住房租金“扣除金额也只有新住址的部分。

根据文中第三部分给出的查询途径,小明同学顺利找到了缺少部分的详细数据并进行添加,最终完成了退税申请。

如果是委托单位或专业的第三方代理机构代为进行汇算申报的,可以等其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后一并进行申请退税。

如果是需要补税的情况,应当在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并通过网上银行等途径进行补缴税款,未按期补缴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滞纳金则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计算,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

五、年度汇算申报后我还需关注什么?

年度汇算申报完成后,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查询了解办理进度。

如税务机关需要核实您的申报数据,请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如纳税人不配合税务检查的,将记入纳税信用记录。构成严重失信的,还可能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和惩戒。